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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 形成有机融合良性机制

发布者:四川现代教育集团 发布时间:2019-05-27 11:00 阅读:

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  形成有机融合良性机制 

苏华

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提高校企合作水平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关系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全局的关键一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出台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充分显示党中央、国务院保持了高度的战略定力及我国职业教育改革政策的连贯性和一致性。日前,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为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描绘了发展蓝图。

《实施办法》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教融合型企业为突破口,切实满足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需求,不断提升新形势下教育质量,为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重要的支撑作用。有助于切实发挥企业在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增强企业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为企业与职业院校深度合作,面向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立足企业和学校特色,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以需求导向、以岗位为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人力资源质量,为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有助于切实增强职业院校的企业服务能力。实现高水平的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职业院校不能仅作为在先进制造、先进工艺等方面的跟随者或学习者,也应成为先进制造的实践者、先进工艺的创新者,职业院校的教研室应成为企业的实验室,教师真正成为企业创新动能的重要力量,切实解决企业在生产和创新中的各种问题,企业的车间就是学生的教室,企业的案例就是学校的教学资源,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真正让企业成为创新创造的主体,而职业院校则成为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驱动力量。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面临困难和挑战。

一是形成产教融合多元联动的合作机制。当前存在着地方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行业服务产教融合的自身能力亟待加强、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够高等问题。

二是在人才培养层次、定位、能力结构等方面做到精准对接。在产教融合实施中,进一步做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的协同发展,解决好校企合作企业一头热、学校自身对接能力不足等问题,同时要克服企业自身投入校企合作精力不足、经济成本过高及实习实训中存在安全风险等问题。

笔者认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未来发展须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一是通过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形成创新链、产业链、教育链和人才链等有机融合的良性机制。企业、院校、行业、政府各自找到在四个链条中的职能定位、权力边界,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产教融合型企业要充分发挥在校企合作中的技术创新引领、技术技能培养引领等功能。

二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行业指导的重要作用。全面启动国家关于产教融合的政策支持,对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进一步细化“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等组合拳引导与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进一步细化产教融合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的政策和路径。发挥行业的重要作用,大力推广高校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平台的基本经验和创新案例。

三是产教融合型企业要着重提升助推整个行业、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一方面要把新技术变革带来的产业发展新要求及时传导给院校,提升院校服务企业的内生动力,一方面也要与院校共同发展成为技术积累和技术创新的共同主体,同时也可以探索把企业自身的文化与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相结合,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产业工人。

四是进一步推进职业院校深化育人机制改革。学校统筹落实企业家进学校上课、实训、讲座等人才培育的薪酬支付。保障学生权益,确保学生在企业见习期间、实习实训期间的工资及生活补贴落实到位。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