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为学生以后上岗实习及外出就业打下良好基础,按照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和专业培养标准,学校积极开辟校外实践基地,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教学实践。为规范校外教学实践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对学生在教学实践期间的德育学分进行考核。
教学实践期间的德育学分考核由带队教师负责实施,带队教师职责如下:
1、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纪律教育;
2、负责对学生进行常规管理,特别加强安全管理,每日做好学生出勤及常规表现纪录。对安全隐患要早发现早预防。
3、与实践协作单位协作,搞好对学生的考核及鉴定。
4、协助校外实践协作单位按其员工要求管理好学生,做好学校与实践协作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5、负责对实践学生的学业及德育学分进行认定。
按照黄许职中德育学分试行办法之规定,学生德育考核的容包括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组织纪律,以及学习和参与社会实践的表现等。根据《黄许职中德育学分制试行办法》、《黄许职中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黄许职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之规定,特制定学生教学实践期间纪律:
1、学生在参加教学实践时,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其他纪律规定。
2、学生必须遵守实践所在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员工守则,以企业主人翁的意识,维护好企业形象和利益,完成好本职工作。努力培养自己吃苦耐劳和团结协作精神。
3、学生应按照带队教师和实践协作单位统一安排的工作岗位进行实操训练学习,不得自作主张,挑挑拣拣,不得自行调换工作岗位,更不得对工作待遇、工作条件等问题提出不合理要求。
4、学生要维护好学校文明形象,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尊重实践协作单位员工和领导,不与实践协作单位员工及领导发生冲突。
5、学生在教学实践期间不得参加或参与赌博等不良行为;不得擅自进入网吧和其他娱乐场所。
6、教学实践期间不得有抽烟、喝酒或谈恋爱等不得体行为。
7、学生在教学实践期间必须注意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8、学生根据教学实践要求须记好学习日记,学习结束写出实习报告。
9、学生实习期间违反有关纪律与安全规定,发生安全意外事故的责任自负。
学生自开始教学实践起至实践结束回校时止,每月由带队教师对每位学生的德育成绩评定一次。实践期间德育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经考核,完成各项实践任务,成绩和思想表现都突出。 良好:经考核,完成各项实践任务,成绩和思想表现较突出。 中等:经考核,完成各项实践任务,成绩和思想表现中等。 合格:经考核,基本上能完成各项实践任务,思想表现一般。
不合格:学生违反上述纪律规定中的任何一条且经带队教师教育后不改正,学校将中止其教学实践,其该次教学实践德育成绩不合格且不得补修。
实践期间的德育测评最终按等级折合为实践期间的德育学分。德育学分最高为20分,最低为0分,学生至少要取得12个基本学分,本次教学实践活动的德育考核方能合格。本次德育学分不合格者,在校期间不得接受表彰和奖励,不予推荐上岗实习,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行准入制度的活动。回校后各班主任将学生本次德育学分加入该生该期德育学分总分。
德育测评等级—— 德育学分折合表
德育测评等级 |
德育学分 |
优秀 |
20 |
良好 |
18 |
中等 |
15 |
合格 |
12(基本学分) |
不合格 |
无学分 |
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由学生处、就业办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