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保障

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11-04 16:58 阅读:

四川省德阳黄许职业中专学校

关于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项目

经费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计算机应用示范专业建设,规范示范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国家财经管理相关制度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川教〔2018〕61号) 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509号 )中“经费保障”相关要求,结合学校《计算机应用示范专业建设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建设经费来源

示范专业建设经费来源由省级财政资金和学校配套资金组成。


二、专业建设经费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示范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控;示范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落实学校示范专业建设省级财政资金和学校配套资金,保证专业建设项目资金安全、到位;

2.审核确定学校专业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原则;

3.审核、批复学校年度专业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和决算;

4.检查监督专业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执行情况;

5.按照要求定期报送专业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三、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范围

示范专业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开展学校计算机应用专业建设,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影响本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建设的相关经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人才培养建设:用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中发生的调研经费,与建设内容相关的教、科研经费等。

2、专业课程建设:用于示范专业的校本课程开发、精品课程相关资源库建设经费。

3、师资队伍建设:用于专业教师队伍培训、培养及奖励经费。

4、实训基地建设:用于专业人才培养的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经费,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所产生的相关经费。

5、环境资源建设:用于专业人才培养的校内环境氛围建设经费及图书资源建设经费。

6、项目影响力建设:用于项目推进与实施中,各类推广、参赛、展演活动产生的经费。

7、其他:含与示范专业建设相关的其他发生费用。


四、专业建设经费管理细则

1、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费用,应具有基地建设协议,并按照招投标要求和程序实施。

2、购置材料费、办公用品及耗材等,应提供收款单位开具的所购物品的明细清单及发票。

3、专业师资队伍培养费用,应提交通知书及培训学习计划。

4、专业建设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数据库、软件等,应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采购,所购物品由学校指定部门统一管理,并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5、参加与专业建设有关的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需有会议通知或邀请函。

6、对于由专业建设经费报销外单位人员的差旅、会议等各项费用,一般应有我校的邀请函(或会议通知)。否则,非我校人员发生的费用不得报销。

7、专业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专家讲座、咨询等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8、专业建设过程中与采购相关的费用,按照《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7]208号)文件执行。


五、专业建设经费使用监督办法

1、示范专业建设经费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预算批复的项目文本内容使用经费,专款专用。

2、预算编制与审批应严格遵守目标相关、政策相符、实事求是的原则;建设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各专业建设项目不得自行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需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3、学校有义务接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建设项目专业有义务接受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有截留、挪用、滞留专项经费等违法行为的,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示范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年11月1日